连云港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5版)

发布日期:2025-09-01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连云港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yg.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根据《条例》,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

●政府公开信息分类、编排体系

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类:政府信息目录采取主题、组配、体裁三种分类方式。

●获取方式

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分析。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yg.gov.cn)下载电子版本。

(一)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以便本机关及时确认办理。

3、在线申请:申请人进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栏目-“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电子版《连云港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传真至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二)申请处理

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及时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将报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并给予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将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信息查阅场所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以参见流程图:

图片1.png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民政局办公室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8:00; (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573800 ;

传真号码:0518—85418747 ;

邮政编码:222000 ;

电子邮箱地址:1273605802@qq.com(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到连云港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组织
临时救助
特困人员救助
低保信息
慈善公益
机构概况
部门名称

连云港市民政局

部门编制

24

联系方式

1950252026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夏令时15:00—18:00)

部门职能
(一)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 法规、规章草案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新闻发言人
联系电话

19502520260

内设机构
名称

办公室(规划财务处、安监办)

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 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指导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 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 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统计管理工作;承担 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 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相关对 外交流合作。
电话

0518-85573808

名称

社会组织管理处(行政服务处)

职能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管 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监管和执法监督;指导县区开展社会 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全市性社会组织成立、变 更、注销登记和殡葬设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等审批工作;承担民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权力公开事项。
电话

0518-85573830

名称

社会救助处

职能
拟订全市相关社会救助规定、标准;组 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工 作;组织指导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 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有关办法。
电话

0518-85573829

名称

区划地名处(政策法规处)

职能
拟定全市行政区划、行 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设 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工作;配合上级做好行政 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组织 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协助做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负 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机关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承 办相关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相关文件起草工 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
电话

0518-85573831

名称

社会事务处

职能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殡葬、 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参与拟 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办法,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 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 负责协调县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 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
电话

0518-85573823

名称

老龄工作处

职能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 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宣传教育;拟订全市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
电话

0518-85573832

名称

养老服务处

职能
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 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 福利补贴制度;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 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推动居 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协调发展。
电话

0518-85573818

名称

儿童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职能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 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农 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 利、儿童收养、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 政策、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慈善表彰和慈善宣 传等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电话

0518-85573821

名称

人事处

职能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 劳动工资、科技管理、教育培训及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 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

0518-85573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