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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连云港市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成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0 17:10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推动我市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省民政厅《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试行)》(苏民规〔20202号),经研究,决定建立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专家库成员,请有关单位或个人积极推荐或自荐人选。

一、征集范围

(一)连云港市范围内具有医疗、护理、社工、行政、老年建筑及与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的人员;

(二)从事养老服务管理3年以上的科(股)级以上人员。

二、专家库成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熟悉养老机构管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并经等级评定培训合格;

(二)在所从事领域具有较突出业绩和较高声誉;

(三)具有维护评定工作客观、公平、公正、廉洁的职业道德与操守;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专家库组织的活动和相关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报酬

每年度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需要,从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级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并组织专家深入养老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的现场考察评价、提出评定意见等工作。重点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内容,对全申报4A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评审专家的劳务、住宿及交通等相关费用,由委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支付。

四、专家征集方式

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在全范围内征集。凡符合条件、愿意参与相关活动的专家,请自行下载填写附件《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推荐(自荐)表》(一式三份)寄送纸质版至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民政公共服务中心1305室(收件人:张姝婷),或发送电子版至电子邮箱:894848153@qq.com。同时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资质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扫描件。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7日。连云港市民政局将对推荐(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经市民政局组织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择优聘为专家库人选,并在连云港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示。联系人:徐小军 电话:85573821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0年10月20日

附件:

连云港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市级专家库推荐(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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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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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专业专长一栏,请填写养老机构环境设计、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养老机构日常服务、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