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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20-00055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无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96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览:
时效:

对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96号建议的答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8-03

陈普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改“振兴路”路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和《连云港市地名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市区内道路命名由属地人民政府或建设单位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方案后,向市人民政府或市地名主管部门提出命名更名申请。

我局收到您的建议后,针对您提出的市区四条“振兴路”问题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查阅相关资料:高新区宋艞片区的“振兴路”,2007年经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振兴路”;海州工业园区内的“振兴路”,2016年由市地名办批复命名为“前许路”;岗埠农场内的“振兴路”未经批准,属于非标准地名;新浦工业园区的“振兴路”,原属东海县,2007年区划调整划归新浦区,才致使其重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同一城镇内道路不应重名”的有关规定,市区民政部门也曾推进新浦工业园区部分道路重名问题的更名工作,但由于更名方案尚不成熟,仍需进一步研究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海州区和海州开发区管委会认真研究命名更名方案,并邀请您参与实地调研指导,共同研究命名更名工作,并按照地名命名更名程序推进新浦工业园区、岗埠农场区域地名命名更名工作。

感谢您对地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地名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