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相关处室:
现将《关于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项督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8年10月29日
关于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迎检工作,根据《关于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以实现“五个扎实深入”为目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迎接省扫黑除恶专项督导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督导,并以此次省专项督查为契机,把迎检与促进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准问题、补齐短板、改进工作,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从金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县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迎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基层政权和社区处,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叶劲松任办公室主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处处长刘圆圆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迎检工作。
三、工作举措
1、召开动员会议。由社区处就省专项督查向局党委会作专题汇报,局党委会专题研究迎接工作。召开由各县(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相关处室参加的迎检工作部署会,认真学习公安部部长赵克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司法部部长傅政华、中组部副部长齐玉、中纪委常委、国家监委委员凌激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项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准确掌握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要求,积极做好迎检准备。
2、深入宣传发动。在全市民政系统内,印发《关于掀起新一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攻势的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个月专题宣传,为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和强大的舆论声势。
3、开展自查自纠。以《关于做好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连扫黑办〔2018〕18号)提出的“六个围绕”为重点,严格对标对表,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做好相关台账资料的收集和梳理工作,形成内容完整、条理清晰的工作台账备查。
4、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对村(居)委会成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坚决把那些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从村(居)干部队伍中清理出去。严格规范村委会换届选举,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全面加强对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组织领导,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明确候选人资格条件,建立候选人联审机制,通过严把人选、资格审查、选举程序“三个关口”,坚决把“村霸”、涉黑涉恶等不符合干部条件的人挡在门外,严密防范黑恶势力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
5、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推进“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积极健全涉农事项五项监管机制,通过运用“一委三会”和涉农事项五项监管机制,加强对村(居)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村(居)级工程建设、村(居)干部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民主监督,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用钱用权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防止村(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作恶”和“变黑”。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各县(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相关处室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扫黑除恶专项督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查要求上来,按要求逐一落实工作任务,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周密实施,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补齐短板弱项,迅速做好迎接省督查准备工作。
2、突出重点,深挖细查。全市民政系统要以村(居)民自治、低保救助、社会组织等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和问题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对摸排出的黑恶势力线索要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移交。对排查出的涉黑涉恶问题要实施分级管理,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整治各类乱象问题。
3、迅速行动,落实责任。省督查组已于2018年下半年开始专项督查,将对所有设区市、县(市、区)和重点领域进行实地检查,到2019年底实现督导全覆盖。各局、各处室要全力做好迎检准备,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订详细的“迎询”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扎实开展;市局将不定期对各县(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局,局相关处室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督查,积极推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