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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12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5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樱花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滨河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住宅区“樱花小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浦南镇,临沂北路东、星光湖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樱花小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7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560平方米,住宅面积40600平方米,容积率1.18,绿地率23.92%,共建设14栋楼,12栋5+1层住宅、1栋3层12班幼儿园,1栋3层物管用房,共250户。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樱花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8-19
连云港滨河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住宅区“樱花小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浦南镇,临沂北路东、星光湖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樱花小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4784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2560平方米,住宅面积40600平方米,容积率1.18,绿地率23.92%,共建设14栋楼,12栋5+1层住宅、1栋3层12班幼儿园,1栋3层物管用房,共250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