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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12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5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准予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成立登记决定书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你们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成立登记。该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 ||
时效: |
准予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成立登记决定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8-19
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
你们提交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表》及相关材料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连云港市王尽美研究会成立登记。该机构业务主管单位为连云港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你单位应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和业经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