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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9-0004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19〕1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明珠翡翠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连云港景湖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明珠翡翠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浦街道紫金山路东,茅口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明珠翡翠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9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97平方米,容积率2.193,绿地率38.94%。共建设6栋楼,3栋15层,1栋18层,2栋21层,共计621户。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明珠翡翠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1

连云港景湖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明珠翡翠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浦街道紫金山路东,茅口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明珠翡翠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9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97平方米,容积率2.193,绿地率38.94%。共建设6栋楼,3栋15层,1栋18层,2栋21层,共计621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