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04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1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明珠翡翠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景湖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明珠翡翠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浦街道紫金山路东,茅口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明珠翡翠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9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97平方米,容积率2.193,绿地率38.94%。共建设6栋楼,3栋15层,1栋18层,2栋21层,共计621户。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明珠翡翠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3-21
连云港景湖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明珠翡翠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浦街道紫金山路东,茅口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明珠翡翠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9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697平方米,容积率2.193,绿地率38.94%。共建设6栋楼,3栋15层,1栋18层,2栋21层,共计621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