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03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1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孔望书苑二期”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孔望书苑西、网疃路北,宗地编号LTC2008-50#的住宅区命名为“孔望书苑二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61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832.75平方米,住宅面积103658.68平方米,容积率1.099,绿地率30.1%,共建设36栋楼,34栋4+1层、1栋3+1层住宅、1栋3层综合楼,共734户。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孔望书苑二期”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2-15
连云港香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孔望书苑二期”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孔望书苑西、网疃路北,宗地编号LTC2008-50#的住宅区命名为“孔望书苑二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61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832.75平方米,住宅面积103658.68平方米,容积率1.099,绿地率30.1%,共建设36栋楼,34栋4+1层、1栋3+1层住宅、1栋3层综合楼,共73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