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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9-00031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19〕1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孔望书苑二期”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孔望书苑西、网疃路北,宗地编号LTC2008-50#的住宅区命名为“孔望书苑二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61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832.75平方米,住宅面积103658.68平方米,容积率1.099,绿地率30.1%,共建设36栋楼,34栋4+1层、1栋3+1层住宅、1栋3层综合楼,共734户。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孔望书苑二期”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2-15

连云港香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孔望书苑二期”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孔望书苑西、网疃路北,宗地编号LTC2008-50#的住宅区命名为“孔望书苑二期”。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618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7832.75平方米,住宅面积103658.68平方米,容积率1.099,绿地率30.1%,共建设36栋楼,34栋4+1层、1栋3+1层住宅、1栋3层综合楼,共73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