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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9-0002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19〕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谷雅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连云港光伸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谷雅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龙桥路西,银珠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谷雅园”。该项目占地面积5081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81.11平方米,容积率1.69,绿地率30.70%,共建设15栋楼,1栋3层6班幼儿园、9栋5+1层、5栋18层住宅,共674户。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谷雅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2-15

连云港光伸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谷雅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龙桥路西,银珠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谷雅园”。该项目占地面积5081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81.11平方米,容积率1.69,绿地率30.70%,共建设15栋楼,1栋3层6班幼儿园、9栋5+1层、5栋18层住宅,共67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