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02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5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谷雅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光伸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谷雅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龙桥路西,银珠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谷雅园”。该项目占地面积5081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81.11平方米,容积率1.69,绿地率30.70%,共建设15栋楼,1栋3层6班幼儿园、9栋5+1层、5栋18层住宅,共674户。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谷雅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02-15
连云港光伸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谷雅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龙桥路西,银珠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谷雅园”。该项目占地面积50810.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7481.11平方米,容积率1.69,绿地率30.70%,共建设15栋楼,1栋3层6班幼儿园、9栋5+1层、5栋18层住宅,共67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