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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8-0015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18〕7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海州街道黄巷南、中大街北、隍庙巷东、孔巷西的商业街区命名为“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该项目占地面积6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4.9平方米,容积率≤0.5。共建设8栋,5栋一层、3栋局部二层商业。
时效:

关于同意“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2-17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海州街道黄巷南、中大街北、隍庙巷东、孔巷西的商业街区命名为“海州孔巷文化商业街区”。该项目占地面积6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74.9平方米,容积率≤0.5。共建设8栋,5栋一层、3栋局部二层商业。

二、该商业街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