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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8-00116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18〕60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永泰丽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永泰丽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10-16

连云港市传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永泰丽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沙河镇解放路南、东兴路东,地块编号2009G47的住宅区命名为“永泰丽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83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2429平方米, 容积率1.998,绿地率30.26%,共建设16栋楼,6栋3层别墅,2栋3层+1、3栋4层+1、4栋5层+1、1栋6层+1住宅,部分一层为商铺,共278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