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8-0008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8〕18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秦东门大街北,振海路东的商务建筑物命名为“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该建筑物共14层,占地面积6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66,容积率2.499,绿地率31.2%。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 ||
时效: |
关于同意“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13
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秦东门大街北,振海路东的商务建筑物命名为“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该建筑物共14层,占地面积6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66, 容积率2.499,绿地率31.2%。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
《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