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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8-0008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8〕1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秦东门大街北,振海路东的商务建筑物命名为“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该建筑物共14层,占地面积6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66,容积率2.499,绿地率31.2%。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时效:

关于同意“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8-13

连云港市圣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朐阳街道秦东门大街北,振海路东的商务建筑物命名为“枫林水岸综合商务楼”。该建筑物共14层,占地面积65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266, 容积率2.499,绿地率31.2%。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

《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