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8-00048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8〕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商办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江苏润普东实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商办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经济开发区郁洲南路东、香海湖路北的商办区命名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22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31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28.88%,共建设3栋楼,1栋19酒店公寓、1栋4层会务中心、1栋9层商务办公。 | ||
时效: |
关于同意商办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5
江苏润普东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商办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经济开发区郁洲南路东、香海湖路北的商办区命名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22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31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28.88%,共建设3栋楼,1栋19酒店公寓、1栋4层会务中心、1栋9层商务办公。
二、该商办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