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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8-00048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8〕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商办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江苏润普东实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商办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经济开发区郁洲南路东、香海湖路北的商办区命名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22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31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28.88%,共建设3栋楼,1栋19酒店公寓、1栋4层会务中心、1栋9层商务办公。
时效:

关于同意商办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5-15

江苏润普东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商办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经济开发区郁洲南路东、香海湖路北的商办区命名为“海州开发区商务中心”。该项目占地面积2205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7931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28.88%,共建设3栋楼,1栋19酒店公寓、1栋4层会务中心、1栋9层商务办公。

二、该商办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