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室文件
首页 相关处室文件
索引号: 14252743/2018-00047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8〕8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桂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连云港天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桂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东、东方大道北、松竹路西、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桂花园”。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桂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09

连云港天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桂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东、东方大道北、松竹路西、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桂花园”。该项目占地面积1218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7232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285551平方米,容积率2.5,绿地率35.96%,共建设28栋楼,1栋6班幼儿园、1栋2层商业、9栋9层,5栋18层,5栋30层,7栋33层,共2405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