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8-00022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8〕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市区小学路等命名更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海州区,市开发区、高新区,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为了给市民出行提供准确的地名信息,现将市区两条道路命名更名通知如下:1、向阳路更名为小学路。东起通灌南路,西至海昌南路,连云港市海宁小学北,大庆东路南,长约500米,宽约10米的道路更名为小学路;2、兴云路(非标准地名)。南起港城大道,北至陇海铁路,振云小区东,市开发区海滨职业技术学校西,长约500米,宽约12米的道路命名为兴云路。 | ||
时效: |
关于市区小学路等命名更名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04-12
海州区,市开发区、高新区,市地名委各成员单位:
为了给市民出行提供准确的地名信息,现将市区两条道路命名更名通知如下:
1、向阳路更名为小学路。东起通灌南路,西至海昌南路,连云港市海宁小学北,大庆东路南,长约500米,宽约10米的道路更名为小学路;
2、兴云路(非标准地名)。南起港城大道,北至陇海铁路,振云小区东,市开发区海滨职业技术学校西,长约500米,宽约12米的道路命名为兴云路。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命名后,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地名标志牌要严格按照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制作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