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22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5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湖畔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该建筑物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 ||
时效: |
关于同意“湖畔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28
连云港市联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的“湖畔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昌圩湖南、跃湖路西北的住宅区命名为“湖畔花园”。该项目占地面积112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3581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39951平方米,容积率1.09,绿地率为35.8%,共建设28栋楼,1栋2层配套用房,1栋3层别墅,8栋4层阳光排屋,18栋6-8层多层住宅,共1021户。
二、该建筑物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