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20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委〔2017〕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分段命名后 | ||
时效: |
关于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13
高新区管委会、市地名委成员单位:
因苍梧路以北的学院路两侧开发建设新的住宅区,为解决新建小区门牌号编制,方便入住居民申请落户,经过实地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通知如下:
1、学院南路,南起九岭路,北至苍梧路;
2、学院北路,南起苍梧路,北至振华东路。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分段命名后,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地名标志牌要严格按照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制作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