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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203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委〔2017〕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的通知
内容概览: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分段命名后
时效:

关于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的通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13

高新区管委会、市地名委成员单位:

因苍梧路以北的学院路两侧开发建设新的住宅区,为解决新建小区门牌号编制,方便入住居民申请落户,经过实地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将高新区学院路分段命名,通知如下:

1、学院南路,南起九岭路,北至苍梧路;

2、学院北路,南起苍梧路,北至振华东路。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分段命名后,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地名标志牌要严格按照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制作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