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89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4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吾悦广场”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的“吾悦广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赣榆区青口镇金海东路北、海诚路西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吾悦广场”。该项目占地面积61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604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4.8%,大型商业综合体,共5层。二、该建筑物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 ||
时效: |
关于同意“吾悦广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2-13
连云港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的“吾悦广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赣榆区青口镇金海东路北、海诚路西的大型建筑物命名为“吾悦广场”。该项目占地面积618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5604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4.8%,大型商业综合体,共5层。
二、该建筑物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