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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164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4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海州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通灌南路西,地块LTC2012-28#的建筑物命名为“海州大厦”
时效:

关于同意“海州大厦”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8

连云港泓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的“海州大厦”综合性商务楼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秦东门大街南、通灌南路西,地块LTC2012-28#的建筑物命名为“海州大厦”。项目总占地面积10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881平方米,容积率为3.41,绿地率41%,集酒店、会务、宾馆、商务办公为一体,共24层。

二、该建筑物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