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6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39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北、玉竹路西、松竹路东、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园”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7
连云港天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北、玉竹路西、松竹路东、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8684平方米,建筑面积285357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5467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35.8%,共建设34栋楼,1栋12班幼儿园,2栋2层商业,7栋6层、13栋9层、11栋17层住宅,共1471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