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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161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39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北、玉竹路西、松竹路东、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园”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玫瑰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17

连云港天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玫瑰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东方大道北、玉竹路西、松竹路东、汇银路南的住宅区命名为“玫瑰园”。该项目占地面积28684平方米,建筑面积285357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05467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35.8%,共建设34栋楼,1栋12班幼儿园,2栋2层商业,7栋6层、13栋9层、11栋17层住宅,共1471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