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58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36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徐圩新区人才公寓”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徐圩新区南京路西、徐圩大道北、云才路东、南的住宅区命名为“徐圩新区人才公寓”。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徐圩新区人才公寓”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13
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徐圩新区人才公寓”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徐圩新区南京路西、徐圩大道北、云才路东、南的住宅区命名为“徐圩新区人才公寓”。该项目占地面积151325平方米,建筑面积296761平方米,住宅面积212731平方米, 容积率1.54,绿地率31%,共建设40栋,4栋2层综合楼(含幼儿园)、19栋4-6层、5栋8-10+1、12栋17-25层住宅,共计1236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