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54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3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后河雅苑”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连云港利玛置业有限公司:你公司网上申请“后河雅苑”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市民路西,新新路东,后河路北,地号0272004的住宅区命名为“后河雅苑”。该项目占地面积14307平方米,建筑面积2412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487平方米,容积率1.48,绿地率31%,共建设6栋,均为5-6层,共198户。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后河雅苑”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1-06
连云港利玛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后河雅苑”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市民路西,新新路东,后河路北,地号0272004的住宅区命名为“后河雅苑”。该项目占地面积14307平方米,建筑面积24127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8487平方米,容积率1.48,绿地率31%,共建设6栋,均为5-6层,共198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n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