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52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32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金箔龙眼山庄”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雁荡山路东,蝙蝠山南,牡丹苑西,牡丹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金箔龙眼山庄”。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金箔龙眼山庄”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10-31
江苏连云港腾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金箔龙眼山庄”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雁荡山路东,蝙蝠山南,牡丹苑西,牡丹路北的住宅区命名为“金箔龙眼山庄”。该项目占地面积70642平方米,建筑面积81396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70673平方米,容积率1.0,绿地率35%。共建设31栋,1栋3+1层,29栋4+1层,1栋2层(局部三层)商业用房,共456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