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12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3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优步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优步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8-25
连云港天峻置地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优步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东起曹圩河、西至金桥路,南起东方大道、北至盐坨西路的住宅区命名为“优步花园”。该项目占地总面积378659平方米,其中一期建筑面积254829平方米,住宅面积217760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35%。共建设46栋,1栋4层商务综合楼、1栋3层幼儿园、6栋17层住宅、38栋4层连排别墅,共计1523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