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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085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21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林溪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紫金山路东,林溪路南,陇海铁路西北,宗地编号LTC2015—18#住宅区命名为“林溪花园”。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林溪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6-30

连云港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林溪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紫金山路东,林溪路南,陇海铁路西北,宗地编号LTC2015—18#住宅区命名为“林溪花园”。该项目占地面积1144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0924平方米,住宅面积194501平方米,容积率1.8,绿地率34.5%;共建设26栋楼,4栋6层、8栋7-8层、12栋23-26层住宅,2栋2层商业,共169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  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