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室文件
首页 相关处室文件
索引号: 14252743/2017-00059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1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你公司网上申请“绿地观湖一号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6

绿地集团连云港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绿地观湖一号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东起连云港锦绣香江小区、昌圩湖,西至湖西路,南起镜湖路、昌圩湖,北至东方大道的住宅区命名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占地面积48.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01.5万平米,绿地率35%,容积率1.0-2.28,建设128栋,共6265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