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059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地名〔2017〕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住宅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 ||
内容概览: | 你公司网上申请“绿地观湖一号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 | ||
时效: |
关于同意住宅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6
绿地集团连云港东部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绿地观湖一号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市开发区东起连云港锦绣香江小区、昌圩湖,西至湖西路,南起镜湖路、昌圩湖,北至东方大道的住宅区命名为绿地观湖一号小区。占地面积48.6万平米,总建筑面积101.5万平米,绿地率35%,容积率1.0-2.28,建设128栋,共6265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