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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058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12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御景龙湾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御景龙湾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5-16

连云港德源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御景龙湾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东起东盐河路、西至巨龙南路,南起海宁东路、北至建设东路的住宅区命名为御景龙湾小区。占地面积26.5万平米,总建筑面积64万平米,其中住宅为52.44万平米,商业为12.26万平米;容积率2.131,绿化率40%;共建38栋,其中4栋5-6层,15栋9-11层,16栋22-33层,2栋3-5层商业,一所幼儿园,共1484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