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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043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6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香阁里拉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位于海州区洪门街道,东起幸福路,西至新海路,南起园丁巷,北至海宁西路的住宅区命名为“香阁里拉花园”。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香阁里拉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4-13

连云港市中联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香阁里拉花园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位于海州区洪门街道,东起幸福路,西至新海路,南起园丁巷,北至海宁西路的住宅区命名为香阁里拉花园。项目总占地面积855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5122平方米,住宅面积120539.69平方米,容积率1.433,绿地率36.3%,共建设32栋楼,1栋2层综合楼、1栋农贸市场、18栋6+1层、7栋9+1层、1栋10层、4栋11+1层住宅,共1119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