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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4252743/2017-00018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地名〔2017〕5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住宅区“东方领秀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海街道,东起惠苑路、西至新孔南路,南起海宁西路、北至建设西路东延伸段的住宅区命名为“东方领秀小区”。
时效:

关于同意住宅区“东方领秀小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0

江苏尚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东方领秀小区住宅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海州区新海街道,东起惠苑路、西至新孔南路,南起海宁西路、北至建设西路东延伸段的住宅区命名为东方领秀小区。项目总占地面积302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41936平方米,住宅面积261120平方米,容积率2.482,绿地率30.91%,共建设33栋楼,其中1栋27层综合办公楼、1栋12班幼儿园、1栋3层文体用房、1栋11层住宅、2栋8层住宅+2-4层商业、9栋18层住宅+1-4层商业、18栋16-23层住宅,共2579户。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