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7-00001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办〔2017〕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国家技术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览: | 为全面做好民政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 | ||
时效: |
关于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迎接国家技术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民政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确保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月上中旬,全国爱卫办将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技术评估,请各单位在前期创卫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回头看,仔细梳理,认真整治提升。1月7日前,创卫台账资料准备完毕,1月9日前完成各项整改工作。1月9日市创卫办将组织开展综合模拟演练迎接国家技术评估。
二、工作任务
1、做好创卫宣传氛围营造
各单位网站首页设置创卫宣传标语,宣传标语和市创卫办网站链接(网址:http://wsj.lyg.gov.cn/cw_index.jsp)。单位内部要设置创卫宣传标语,内部健康教育宣传栏更换为2017年第1期,内容要包括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控烟、病媒生物防制等。上述工作1月8日前到位。
2、做好单位保洁和环境卫生
各单位室内外环境整洁优美,食堂卫生管理到位,除四害全面达标,保持单位卫生状况优良,门前四包到位。严格落实控烟措施,控烟标识明显、规范,杜绝室内吸烟现象,办公场所内部不允许摆放烟灰缸、不允许出现烟头。
3、做好创卫其他有关工作
市救助管理站、市康复医院继续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积极开展流浪精神疾病患者救助救治工作。市军休所(东区)配合局机关做好创卫联动共建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全力以赴,志在必得。各单位要动员一切人力、物力、财力,勇于担当,全力以赴,以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做好各自承担的创卫工作任务。
2、立足当前,着眼长效。1月5日—15日是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时期,各单位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紧迫感,在全力冲刺的同时,着眼长效管理,把创卫工作各项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行动上。
3、强化督查,严格问责。局创卫办将根据各单位任务分工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不力、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了事的,依据《市民政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问责办法实施细则》(连民办〔2016〕32号)严肃追究责任。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