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138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91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一带一路大数据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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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一带一路大数据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1-10
连云港金海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一带一路大数据园”商务办公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区海州湾街道广州路北、日照路西的商务办公区命名为“一带一路大数据园”。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8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103平方米、容积率4.54、绿地率38%。共建设9栋楼,其中8栋24-33层商务办公楼、1栋20层酒店。
二、该商务办公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