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19-00103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19〕〕69号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商务区“胜利湖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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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商务区“胜利湖商务中心”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10-16
江苏省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网上申请住宅区“胜利湖商务中心”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连云区海州湾街道,金海路南、海光路东、连云区检察院西的商务区命名为“胜利湖商务中心”。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87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092平方米,容积率2.25,绿地率25%,共建设3栋楼,共建设3栋商务楼,其中2栋为写字楼,地上22层,地下2层;1栋商务酒店,地上17层,地下2层。
二、该住宅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