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20-00025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20〕〕14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建筑物“猴嘴生活广场”地名命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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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建筑物“猴嘴生活广场”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4-07
江苏融福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建筑物“猴嘴生活广场”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佛堂路南,金桥路西、猴嘴派出所东的商业综合体命名为“猴嘴生活广场”。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6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容积率1.3,绿地率15%,集商业、生活广场、社区服务为一体,共4层。
二、该商住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