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处室文件
首页 相关处室文件
索引号: 14252743/2020-00033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文号: 连民行〔〔2020〕〕23号 主题词:
信息名称: 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内容概览:
时效:

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5-12

连云区、海州区民政局:

你局《关于连云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的请示》(连区民〔2019〕102号)和《海州区民政局关于部分道路命名的请示》(海民发〔2020〕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连云区部分道路命名

(一)海州湾街道

1.运河路(重名)。东起滨海北路、西至海棠北路,海客瀛洲小区南侧,长度480米,宽度15米的道路,命名为前海头路。

(二)墟沟街道、中云街道

2.中华西路西延。中华西路自云和路向西延伸至平山路。

二、海州区部分道路命名

(一)新东街道

3.新城巷。东起东盐河路、西至巨龙南路,市总工会南侧,长度550米,宽度7米的道路,命名为新城巷。

(二)新南街道

4.秀水路。南起玉带河路、北至海宁中路,新浦实验小学西侧,长度350米,宽度20米的道路,命名为秀水路。

(三)朐阳街道

5.桂苑巷更名光明巷。南起玉带河、北至海宁西路,悦城国际小区西侧,长度500米,宽度7米的道路,更名为光明巷。

三、开发区、高新区部分道路更名

(一)花果山街道、猴嘴街道

6.兴云路更名新云路。南起港城大道、北至陇海铁路,连云港海滨技工学校西,花果山街道与猴嘴街道行政区域分界线,长度550米,宽度10米的道路,更名为新云路。

为了保障区内道路交通、通讯和人员的正常社会交往,促进经济发展,道路命名后,你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协调做好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地名标志牌要严格按照国家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制作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