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20-00010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团管理 /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20〕〕7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准予连云港市同城票据电子清算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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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连云港市同城票据电子清算中心注销登记决定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2-20
连云港市同城票据电子清算中心:
你们提出的连云港市同城票据电子清算中心的注销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连云港市同城票据电子清算中心注销登记。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0年0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