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4252743/2020-00019 | 信息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行政区划与地名 /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连民行〔〔2020〕〕13号 | 主题词: | |
信息名称: | 关于同意商住区“翡翠湾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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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商住区“翡翠湾花园”地名命名的批复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03-09
连云港恒大城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的商住区“翡翠湾花园”地名命名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开发区花果山大道西,金桥路东、盐汇路北、云池路南的商住区命名为“翡翠湾花园”。该项目总占地面积27.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7.8万平方米,住宅面积44.7万平方米,容积率2.27,绿地率30.1%。共建设57栋, 39栋24-33层住宅,13栋2层商业,2栋5-6层办公楼,1栋30层办公楼,2栋3层幼儿园,共4332户。
二、该商住区建成后,应确保楼牌、门牌按照GB17733—2008《地名标志》国家标准进行设置。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