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6-07-08 18:05 访问量: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连政办传〔2026〕16号)要求,我局对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局党委会审议通过,决定继续有效(含修改)的58件;废止的3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1:市民政局保留(含修改)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附件2:市民政局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