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前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2 18:05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经调查,连云港市公益文化传播协会未按规定依法接受2022至2024年度社会团体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连云港市公益文化传播协会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民政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述社会组织可自本告知书公告送达截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本机关地址:连云港市秦东门大街398号; 邮政编码:222000;联系电话:0518-85573830。
特此公告。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