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护理员中、高级培训班的报名公告
发布日期:2025-08-11 20:18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加快我市养老护理员队伍职业化建设,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拟于近期举办全市养老护理员(中、高级)培训班,现将报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三)相关说明
1.报名人数要求:限制在200人以内。
2.相关职业:包括护士、家政服务员、健康管理师等。
3.本专业的范围:
(1)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人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
(2)高等职业学校专业:老年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民政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家政服务与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等。
4.相关专业的范围:
(1)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公共事务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
(2)普通高校本科专业:护理学、康复治疗学、临床医学、社会学、社会工作、公共事业管理、心理学等。
二、养老护理员培训对象
(一)中级培训班
市区范围内已取得养老护理员五级/初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拟参加本年度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优先安排。
(二)高级培训班
市区范围内已取得养老护理员四级/中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从事一线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拟参加本年度养老护理员三级/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人员优先安排。
三、培训安排
项 目 |
时 间 |
报名 |
8月11日--8月15日 |
市人社局备案 |
8月18日--8月22日 |
培训(中级) |
9月8日--9月12日 |
考核(理论+实操) |
9月13日 |
培训(高级) |
9月8日--9月12日 |
考核(理论+实操) |
9月14日 |
1.养老护理员中、高培训班初步计划同时举办。 2.具体培训时间及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
四、培训费用
养老护理员培训为免费培训,不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五、有下列情形的,请不要报名
1.已取得养老护理员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报名养老护理员高级的除外);
2.已取得同一年其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的。
六、其他事项
1.养老护理员培训,培训结束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相应等级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培训证书和相应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参加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人员需提供:
(1)1寸近期电子证件照(等级+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20K以内);
(2)连云港市养老护理员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附件1);
(3)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附件2);
(4)本人签字的工作年限承诺书(附件3),工作年限须和社保证明保持一致;
(5)已取得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
(6)身份证复印件;
(7)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公章。
除电子证件照,均须提供纸质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提供复印件。现场报名时需要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以便核查。
3.需住宿的培训人员自备洗漱用品,并交房间钥匙押金100元,退房时返还;市区培训人员(除赣榆区)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学员在上实际操作课时须穿平底鞋。
4.请有报名意向的人员于8月15日下班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指定联系人:
王淋淋,联系电话:83082607、13815664392,qq:1278925958;
翟姗,联系电话:0518-83082963、14760851595,qq:2759897217,邮箱2759897217@qq.com 。
附件:1.连云港市养老护理员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表.doc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