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02-10 18:06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经调查,连云港博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接受2023、2022、2021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法对连云港博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无法与该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江苏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本机关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邮编:222000;联系电话:0518-85573830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撤销登记名单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25年2月8日
附件:
行政处罚撤销登记名单
1、连云港博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2、连云港市原动力足球俱乐部
3、连云港联猎篮球运动俱乐部
4、连云港市大圣汽车运动俱乐部
5、连云港资极三丰太极拳俱乐部
6、连云港市新星排球俱乐部
7、连云港市天弈国际象棋俱乐部
8、连云港市同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9、连云港市花果山武术培训学校
10、连云港市嘉艺艺术培训中心
11、连云港市五洲职业技术专修学校
12、连云港市东海技工学校
13、连云港市艺博职业培训学校
14、连云港都市丽人医院
15、连云港市翰海书画院
16、连云港兰亭书画院
17、连云港市瀚海文化艺术中心
18、连云港馨怡服饰模特表演艺术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