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全市三级、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参评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2 18:20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我市启动了三级、四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在前期自主申报、县区推荐的基础上,连云港市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依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苏民规〔2023〕7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度四级、三级养老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连民养老〔2024〕13号)进行初审,确定了具备四级、三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的养老机构,现予以公示。
一、具备四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的机构(1家)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一麟医养结合养老院
二、具备三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的机构(8家)
东海县房山镇敬老院
连云港九如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海州区宁海街道养老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沁春园老年公寓有限公司
灌云县图河镇养老服务中心
灌云县下车镇养老服务中心
灌云县杨集镇养老服务中心
连云港市海州区荣华老年公寓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8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举报或反映。
联系人:张姝婷,举报电话:85573818。
连云港市养老机构评定委员会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