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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发布日期:2021-01-29 18:23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根据市防控办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提倡遗体当天接运,当天火化。原则上不办理中高风险地区遗体外运(即死者为非连云港籍,丧属要求将遗体运回死者生前居住地),也不接收中高风险地区死亡的遗体运回连云港市区。

2.凡是从中高风险疫情地区来馆人员(应如实向我馆报备),其中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严格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14天居家隔离观察后,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入馆;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人员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入馆;其他人员一律禁止入馆。

3.严格控制办丧人数:业务厅办理业务家属不得超过2人,大告别厅参加悼念人员不得超过50人,东西告别厅参加悼念人员不得超过30人,取灰处等候人员每家不得超过3人,在馆守灵人员不得超过10人。入馆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查验行程码、健康码。

4.避免人员聚集,交叉感染,请其余办丧人员在各自车辆上休息等候,不在室内区域聚集,尽量少与其他办丧群众接触。

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特殊时期的各项公共卫生制度,以理解配合的积极心态和实际行动,告慰逝者、保护生命、维护安全。

特此通告。

连云港市殡仪馆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