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全市四级、三级养老机构 等级评定参评资格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11-13 14:48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我市启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在前期自主申报、县区推荐的基础上,市民政局依据《江苏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20〕3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度四级、三级养老机构评定申报工作的通知》(连民养老〔2025〕6号)进行初审,确定2家养老机构具备四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5家养老机构具备三级养老机构参评资格,现予公示:
连云港市连云区社会福利中心——四级
连云港市东海县康华养老服务中心——四级
连云港东方康复养老中心——三级
连云港市灌云县社会福利中心——三级
连云港轩宇康养服务中心——三级
连云港市赣榆区墩尚华苑老年公寓——三级
连云港市赣榆区厉庄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中心——三级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举报或反映。
联系人:张姝婷,举报电话:8557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