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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社会创新孵化园)招募公告

发布日期:2019-02-28 10:16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提升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面向全市公开招募社会组织进行孵化。现将入驻申请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社会创新孵化园)简介

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社会创新孵化园)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市民政公共服务中心大楼五楼,使用面积约500平方米。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和初创期社会组织的需求,为入驻的组织提供场地支持、硬件设施、能力建设、党组织建设、注册协助等基本服务,并不断完善资源平台、管理咨询、成长评估等拓展服务,提供专业的指导,培育公益组织健康、持续、规范发展。

二、申请条件

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二)具备团队管理能力,理事会正常运作。

(三)已登记成立,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开展各类群众服务、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组织。已通过民政部门名称核准拟登记成立的,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和组织目标,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组织凝聚力的草根组织。

(四)进入孵化期后,能确保时常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入场工作的,每周在孵化基地不少于3天。

(五)在接受孵化周期内,配合基地工作,愿意接受基地技术支持及财务审计。

(六)能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基地培育服务,参与基地统一组织的公益服务活动。

(七)在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专业社工类优先入驻。

三、招募时间及流程说明

招募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止(10个工作日)。

招募流程将遵循公开透明原则,采取以下工作流程:

(一)受理与初审。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受理社会组织提交的入驻申请材料,对入驻申请进行初审评估,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孵化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二)审核。孵化基地工作领导小组对经运营机构初审评估的申请事项进行把关,审定入驻社会组织名单。

(三)公示。评审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签订协议。入驻组织将与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方签订入驻协议,明确相关工作要求。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应向运营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组织章程及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5.组织年度财务报告和年检报告书;

6.已开展项目相关材料,如活动记录、所获荣誉等;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所有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二)未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

2.机构创建人及核心成员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3.成立机构或开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4.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5.已开展项目相关材料,如活动记录、所获荣誉等;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方式

(一)本次申请采用“申请表+邮件提交材料”的形式。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组织或创业者,填写《连云港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市社会创新孵化园)孵化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截止日前提交。

(二)以上所有材料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lygfhjd2019@163.com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ygfhjd2019@163.com

咨询电话:   1893666212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8号市民政公共服务中心五楼505室

 


孵化申请表(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