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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 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08 17:51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各县(区)民政局,全市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10〕3号)精神及省民政厅要求,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 2016年12月31日前登记成立且未参加过等级评估的;

2. 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 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提交材料

1.《社会组织评估申报书》1份;

2. 根据本组织所对应的评估标准进行自评,并提交自评表1份;

3. 社会组织法人证书复印件(含正、反面)。

4、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社会组织,需提交2014-2018年工作总结。

三、相关事项

1. 具体申报要求和所需提交的申报书、自评表等资料,请从“江苏民政网”首页“通知公告”栏中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

2.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3. 在市、县(市、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拟申报5A等级的社会组织,须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方可申报。

4. 评估需要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另行通知。

5. 联系方式:

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处处长:潘有乐 联系人:杨天中

电话:0518-85573830。

地址:连云港市秦东门大街398号1413室。

邮编:222000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8日


2019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材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