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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圆满完成

发布日期:2020-07-21 18:47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将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从7月1日起执行。本次提标后,市区(不含赣榆区)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城乡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30元,实现了以市为单位的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去年分别增长6.42%和6.78%,将进一步增强全市47605户81555名城乡低保对象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