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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上半年用于城乡社会救助资金达6297万元

发布日期:2018-08-08 21:33信息来源:灌南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灌南县始终坚持民生导向,从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狠抓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全力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县财政部门着力强化资金统筹,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上半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81.84万元,农村低保资金3331.66万元;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补助73.44万元;发放五保供养经费426.56万元。

实行特定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全额补助。对全县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农村五保、农村低保、孤儿、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初精简退职职工、重点优抚、总工会核定困难职工等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实行县财政全额资助。上半年,县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1440余万元,受益人次8万余人。

建立医疗救助制度。上半年,共安排资金943.82万元用于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比例70%,农村五保救助比例100%,实行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同步结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侯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