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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扎实推进结婚登记跨区域办理试点工作

发布日期:2021-10-15 09:17信息来源:局事务处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和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群众市内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求,推动婚姻登记服务更加人性化、便利化,连云港市5月19日印发《连云港市跨区办理结婚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自2021年5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试点工作,即一方或双方户籍在连云港市的当事人,凭双方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可在我市6个婚姻登记机关中的任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业务。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事〔2021〕15号)文件要求,6月1日起,实现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跨省通办(包含省内通办),即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居住证相关规定及格式参照《江苏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3〕179号)《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4〕425号)《江苏省居住证证件制作管理工作规范》(苏公厅〔2013〕671号)。截至目前,连云港市完成市内跨区结婚登222例(灌云4例、灌南2例、赣榆3例、海州134例、连云79例),省内跨市登记9例(灌南2例、海州4例、连云3例),跨省登记18例(赣榆3例、海州5例、连云10例)。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多举措落实结婚登记跨区登记、跨省通办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压紧责任,树立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把跨区、跨省结婚登记服务作为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抓紧抓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细化措施,创新机制。把握好连云港市作为跨区域办理结婚登记试点城市的机会,积极主动推进婚姻登记跨区、跨省办理工作,创新管理服务机制,把连云港市结婚登记跨区、跨省办理工作作出特色和实效;三是及时总结,提升服务。总结交流各县区民政局结婚登记跨区、跨省办理工作经验,遇到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市民政局将定期对试点创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切实全面提升全市婚姻服务质量和水平,力争我市婚姻登记高质量发展在苏北乃至全省走在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