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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慈善组织开展善款募集管理使用“回头看”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4-05-28 17:20信息来源:市捐助中心 浏览次数:

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规范善款募集管理使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民政厅《关于对慈善组织慈善募集管理使用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连云港市民政局积极组织全市21家慈善组织开展自查。

各级慈善组织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是否设立专项基金、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否在“慈善中国”平台备案,是否履行信息公开;是否有套取其他基金会或企业配捐资金;是否付费投放互联网广告;是否向项目合作方进行利益输送;慈善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在项目执行中收受贿赂或者私分、挪用、截留、侵占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经自查,我市慈善组织均不存在以上情况。

此外,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5家慈善会,还针对今年以来备案的公开募捐项目,及以前备案且仍处有效期的公募项目名称、项目介绍、项目总收入、公开募捐收入、慈善费用支出、募捐成本等内容进行梳理。截至目前,只有市慈善总会存在以前备案且仍处有效期的公募项目,为2023年“99公益”母项目,涉及公开募捐收入共计2076.3万元,支出2060.1万元。2024年无新增备案公募项目。

根据自查情况,市局将在近期抽取几家慈善组织开展实地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