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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着力打造“民心低保”让公平正义在困难群众中可感可知

发布日期:2018-10-09 17:49信息来源:灌南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城乡低保工作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是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中,灌南县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有利契机,围绕困难群众的所想和所盼,以解决他们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为落脚点,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事情做起、从群众不满意的事情改起,点点滴滴正作风,一言一行树形象,切实为群众解难事、办好事、做实事。通过创新思维、完善机制、整合资源,真正地把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实在每一名城乡困难群众的身上,把每一分低保保障资金都实实在在用在解决困难群众生活上。着力打造“民心低保”,让困难群众心里少了一份质疑,多了一份发自于内心的拥护,让公平正义在困难群众中可感可知。

创新思维,务实落实,探索出富有灌南特色的“低保评议”新模式。机制的健全,必须通过遵循用创新的思维和方法去贯彻和落实民政政策,从机制上才能更好地用好政策、用好资源、惠及群众。自江苏省颁布了《江苏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改革低保制度。灌南县立足县域实情,创新工作思路在全省率先开展以村民民主评议的方式来确定低保资格的“低保评议”工作。并选择乡镇进行试点,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了方案,并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使得《灌南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操作办法一并出台。从而明确了低保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坚持民主选举低保评议成员、民主评议低保申请对象、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执行入户调查和公示制度,有效规范了低保在审核审批工作上的操作。自《细则》开始实施以来,其成效日渐显现,使城乡低保工作形成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

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倾力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制度的落实,必须通过系统而规范的程序来保证。因此,必须严格规范救助程序,从措施上减少人为因素干扰。灌南县以学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在全县11个乡镇民政办搭建了救助申请“一门受理”平台,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申请窗口,满足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的需求,彻底打通了服务困难群众“最后一公里”。突出对因病致贫、因残致贫和困境儿童这三类人群进行重点救助,在具体操作上,实行主动受理、优先评议、优先审批,以切实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生活中的所困和所忧。与此同时,在全县238个村居的村务公开栏设置了低保公示专栏,对低保政策和救助对象进行长期公示,使低保政策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制定了对举报、投诉信息跟踪和查处制度,广泛发动群众进行监督举报,对群众举报电话或信件,立即派专人查处,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彻底解决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让低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扎根”乡村,真正惠及城乡困难群众。充分满足城乡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扩大群众对低保工作的参与权与监督权,其系列做法受到了城乡群众的拍手称快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整合资源,密切协同,多部门联动严把低保“准入关”。资源的互享,必须通过坚持“统筹规划、相互衔接、资源共享”的原则,从根本上搭建资源整合平台,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今年初,灌南县成立了以县民政、公安、人社、住建、财政、残联、人民银行灌南支行等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确保各成员单位能够根据有关规定和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并出台了《灌南县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细则》(试行),对核对内容、核对流程、核对结果运用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核对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撑。通过建立救助对象经济状况核查协作机制将有效破除以家庭收入为认定门槛的惯例,在城乡需要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中,将从房产、汽车、股票、保险、社保等公众敏感度较高的、便于查询的信息入手,对申请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信息进行核对,促进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平,更好促进救助政策的有效落实,最大限度地避免浪费政府救助资源。

(王东)